关于开展“全国环境教育百强学校(人物)”
推 选 活 动 的 通 知
各相关学校:
为深入贯彻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、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新要求,落实原环境保护部、中宣部、中央文明办、教育部、共青团中央、全国妇联等六部门联合发布的《全国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纲要(2016-2020年)》指示精神,根据国家教育部《中小学生环境教育专题教育大纲》《中小学环境教育实施指南》《义务教育小学科学教育课程标准》文件精神,表彰环境教育先进学校(人物),培养青少年环保意识,促进全社会生态文明建设不断深入,由生态环境部主管的中国环境文化教育专家委员会和《环境教育》杂志社在全国遴选办学条件好、注重环境教育的学校,开展“全国环境教育百强学校(人物)”推选。请符合推选条件的学校(人物)积极组织申报。
《环境教育》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主管、全国唯一的国家级环境教育权威期刊,以“普及环保知识,传播生态文明,推动公众参与”为办刊宗旨,创刊于1995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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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全国环境教育百强学校(人物)”申报须知和申报表见附件。
特此通知!
中国环境文化教育专家委员会 《环境教育》杂志社
二零二二年二月二十六日